| 说明 |
此牌号钢管的技术要求如下:
① 钢板以正火(允许水冷加速冷却)加回火热处理状态交货, 回火温度不低于 675 ℃ 。
② 钢板应逐热处理张进行力学性能试验, 其结果按机械性能表的规定。
③ 根据需方要求, 钢板可进行弯曲试验, 弯心直径为 3 倍试样厚度, 弯曲 角 度为 180° 。 弯曲 试验后, 试样弯曲外表面无肉眼可见裂纹。
④ 钢板在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等方面的特殊要求由 供需双方协议。
⑤ 未规定事项均按 GB 713 的相关规定。 本标准范围:
—GB150 的本部分规定了 压力 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允许使用的钢号及其标准, 钢材的附加技术要求, 钢材的使用范围(温度和压力) 和许用应力。
—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温度 -253 ℃ ~800 ℃ 、设计压力不大于 35 MPa 的压力容
—本部分不适用的范围为: GB150.1 规定的不适用范围; 制冷、 造纸行业的容器, 搪玻璃容器和简单压力容器; TSG R0004 中 1.4 条所规定的范围。 |